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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诉前,要做哪些准备?

作者:张康 时间:2022/1/5 16:45:15 浏览:2692次

 

“欠钱不还、中介跑路、单位拖欠工资”等等问题,可能平时我们都会遇到,那么当穷尽各种私力救济途径仍不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我们最后的“法律武器”就是去法院诉讼,但是大多数人对于起诉之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可能都是一头雾水,那么本文将从法院管辖范围、起诉准备材料、立案程序三方面为大家展开讲讲,我们在去法院起诉之前都要做哪些准备。

一、确定法院管辖范围

确认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工商局登记的注册地址)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的,由实际办公地址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特别注意: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是在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3)有多个法院可以管辖的,如需财产保全的,优先选择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二、准备起诉材料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准备并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一)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数量准备相应数量副本)。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与被告基本情况。如系自然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时间,民族,职业、住所以及该当事人最便捷的联络方式;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写明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企业代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以及该当事人最便捷的联络方式。

如委托诉讼代理人,请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服务处所以及最便捷的联络方式。

2.具体的诉讼请求。详细、准确写明提请解决的事项、具体金额。

3.相关事实及理由:简要说明相关事实及支持诉讼请求的相关法律依据。

(二)证据及证据来源:向法院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支持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因此一定要重视证据,争取全面搜集证据并妥善保存。

证据类型包括: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8.电子数据。

三、推进立案程序

法院立案,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将准备的上述材料及证据向法院立案庭递交。

2.法院立案人员收到起诉状后,将在起诉状上加盖法院收文印章,注明收到日期。

3.法院将及时审查您提交的相关材料,并将在七日内作出以下决定:(1)对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立案,制作受理案件通知书,并通知您;(2)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您对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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