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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如何获得保险赔付?

作者:郭彦年 时间:2020/6/8 16:55:39 浏览:1501次

                   

新冠疫情的阴霾渐渐散去,三两好友做好防护,同约游山玩水、野餐露营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游玩过程中可能不免要发生拼车的情形,本文就拼车过程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获得保险赔付进行简要分析。

在拼车关系中,拼车人在一般情况下都应当属于“本车人员”的范畴,因此无法通过所拼车辆的交强险或者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付。拼车人仅在所拼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拼车人所受伤害才能通过对方车辆所投保的交强险或第三者责任险获得赔付,因此能否获得赔偿以及赔偿的数额取决于对方车辆的保险情况,以下两种保险对拼车人来说很有用:

一、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险),是商业险的一种。主要针对的是车内乘客发生意外后的处理。该项保险的优点是不需要指定具体乘员,只要是车内乘客发生人身伤亡保险公司均有义务负责赔偿,这对于保障拼车双方的利益来说是最合适的。

二、短期意外保险车上人员,一般情况下责任险是是车主购买的,购买哪种类型的商业保险均取决于车主。因此,拼车人为了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可以购买一份短期意外保险,而且这种保险的保险期限灵活,更适合拼车人。

01经典案例

柳某与谢某同约各自女友黄某、王静驾车出游,柳某当司机。刚驶出市区,柳某就驾车越过道路中心双实线撞向对面人行道边的绿化树,王静被抛出车外,当场死亡。经交通警察大队依法认定,柳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肇事5个月后,王静父母将柳某和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柳某赔偿王静父母80万元,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辩称,本次事故是肇事车辆驾驶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单方面事故,王静是肇事车辆上的乘客,不属于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第三者的范畴,王静父母直接起诉保险公司没有法律依据。本案肇事车辆虽然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和强制保险,但并未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险);保险公司对王静父母不承担直接赔偿责任,请求法庭驳回王静家属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柳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伤者黄某、谢某和死者王静不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另因王静系车内乘客,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承保范围,而肇事车辆又未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险),故法院不支持王静家属对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柳某赔偿王静家属65.65万元。

02律师分析

在本案发生的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并不是肇事的另一方,也并非肇事车辆乘客以外的其他人员,因此不能适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因此保险公司没有义务向本案中受害者王静赔偿损失。在本案中,柳某最终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主要由于其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应当审慎驾驶机动车,并负有对车内乘客的安全保护义务,由于柳某没有正确履行该项义务,对王静的死亡应当承担责任。

03律师提示

拼车人为了能够在自己拼车时更好的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在事故发生时得到救济,建议经常拼车人充分做好保险准备。拼车人在拼车出行时还应当尽力选择驾驶技术过硬,车况良好,为人诚信负责的拼车对象,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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