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格格 时间:2020/5/25 11:40:57 浏览:1602次
一直对消费者免费的丰巢快递柜,近日宣布收取超时保管费。免费保管12小时,超出后每12小时收费5毛钱。此举遭到多地小区的抵制,上海、杭州等地的一些小区已暂停使用丰巢快递柜。那么,快递柜到底该不该收费呢?收费的依据是什么又是否合理呢?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
智能快递柜收费——是否有法可依?
2019年6月,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维护快递市场秩序,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加强寄递安全管理,规范和便利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那么,《管理办法》有没有对智能快递柜收费的问题作出相应的规定呢?
《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上述规定明确了,诸如丰巢这样的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设置合理的快件保管期限,在这个保管期限内免费为收件人提供保管服务。也就是说,法律并没有对超过合理期限后收取保管费用的行为作出禁止。可见,在合理的期限内免费保管,超出合理期限后收取相应的增值服务费,并不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
收费不违法,并不等于收费行为可以不加任何约束和限制。这里面涉及几个关键的问题:一、收费是否应提前告知消费者?二、快递员将快件放置在快递柜是否应征得收件人同意?三、12小时的免费保管期限是否合理?上述问题也将是此次“丰巢快递柜收费事件”最大的争议所在。
“丰巢快递柜收费事件”——最大的争议在哪?
争议1:单方面宣布收费,“独断”之下消费者的知情权如何保障?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知情权,是消费者的一项基本的权利。与之相对应的便是经营者的告知义务。对于消费者应当知情的上述内容,如果经营者没有尽到提醒、告知的义务,便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对于接受服务的消费者来说,“费用”这一服务交易的关键信息又显得尤为重要,它直接关系到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服务能否最终达成。
在“丰巢收费事件”中,丰巢突然单方面收取超时保管费,“独断”自不必说;“独断”之下,又没有尽到全面提醒、告知的义务,导致很多消费者“蒙在鼓里”,极为被动;虽然有些消费者对于超时收费的知晓来自于快递公司的告知,但这并不能免除丰巢作为快递箱运营企业应履行的告知义务。
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丰巢实在不应置消费者的知情权于不顾,挑战消费者知情权的后果,便是将自己也推至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争议2:快递未经同意存放在快递柜,消费者的选择权如何体现?
按照我国《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在快递服务协议中,作为利益第三人的收件人,享有要求快递公司按照约定的收件地址投递快递的权利。那么,当智能快递柜加入到快递服务末端之后,会对收件人的权利带来影响吗?
《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不难理解,快递公司使用快递柜投递快件,必须征得收件人的同意——这是硬性规定,不容挑战。而在此次“丰巢收费事件”中,暂且不论收件人对于超时保管收费是否知情,很多快递公司在没有联系收件人征求投递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将快件投递到丰巢快递柜,直接导致了丰巢强制收取超时保管费的后果。
快递公司对收件人权利的无视应当受到谴责。实际上,如果在收件人对于丰巢收费已经知情的情况下,是否仍然选择使用,完全在于收件人自主的选择。而选择的前提是要有可选的选项——当快递公司在准备投递的第一时间与收件人取得联系时,收件人可以选择送货上门、可以选择他人代收、可以选择放置在其他代收点,当然也可以选择继续使用丰巢。相比之下,快递公司简单粗暴的代为作出选择,显然是对收件人权利的漠视与践踏。
争议3:免费保管时间仅为12小时,是否合理?
很多消费者表示,免费保管的期限仅为12小时并不合理。对于习惯加班、应酬的年轻人来说,“晚归”确实较为常见,取快递之时很有可能已经超出了免费的保管期限。因此,12小时的免费保管期限不够“人性化”,遭到了很多消费者的质疑和反对。
那么,12小时的免费保管时间究竟是如何确定的呢?我们不得而知,丰巢方面也没有做出任何回应。不得不说,丰巢在与消费者沟通以及市场策略等方面均有失考量。在是否收费以及时间节点的设置等诸多问题上,丰巢、快递公司以及消费者之间,缺乏有效、畅通的沟通渠道,丰巢方面也没有做好听取各方声音的准备。
就在今早,丰巢发布了《关于用户服务调整的说明》,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对用户服务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其中,免费保管时长由原来的12小时延长至18小时。
或许,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从经济学的角度,丰巢智能快递柜的出现本就是一种商业行为——以免费模式开拓市场,占领市场份额后,开始收取增值服务费来获取更多的利益。在这样商业运作模式下,“超时保管收费”或许是必然,也无可厚非。然而,追求利润并不可耻,但服务当永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归根结底,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容侵犯,任何不尊重消费者的单方面决定,必将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