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晓茹 时间:2020/5/7 16:48:42 浏览:1565次
毋庸置疑,我们已经进入到大数据时代。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系统部署大数据发展工作,推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使我国进入大数据时代走上了快车道。在未来5至10年打造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建立运行平稳、安全高效的经济运行新机制,构建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民生服务新体系,开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驱动新格局,培育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产业发展新生态。
特别是在抗击冠状病毒战斗中,大数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表现十分突出,也显示出大数据的时代风范。一是迁徙大数据显示人口流动,这些是大数据技术在我国第一次较大范围用于应对公共卫生安全危机事件,为公众把控疫情信息增加了新的信息维度。二是搜索大数据助力疫情信息及时发布,在抗疫的关键时期,让科学权威的信息顺畅流通起来至关重要。疫情蔓延之下,民众急需了解病毒的传播方式和防治手段,这时候,人们往往会主动搜索疫情信息,搜索成为民众获取疫情信息的主要通道之一。三是电商大数据智能调度医疗防护资源,武汉等疫区医疗防护物资短缺的情况仍然存在。而电商平台正在利用电商大数据、智能供应链解决医疗防护资源调配的问题,例如让物资以最短物流路径,最短在途时长从生产线到达疫区。四是助力新药研发、疫情预测。新药和疫苗研发期间,需要进行大量的数据分析、大规模文献筛选和科学超算工作。大数据、云服务、AI+算力,支持病毒基因测序、新药研发、蛋白筛选等工作,帮助科研机构缩短研发周期。
然而几个月之前,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地多家大数据公司或被查、暂停业务,或被警方带走配合调查,甚至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这些大数据公司虽然纷纷喊冤,但这些大数据是如何获取的,他们心里自然清楚,只不过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使得他们抱着侥幸心理。这也同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大数据自身的本质属性也昭示着大数据将会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大数据的客观性让不少决策者能够更加理性地作出最正确的决定;另一方面,大数据在为各行各业提供更加精准更加客观的数据分析的同时,所搜集的用户数据也成为了一个具有价值的“整体”,无论是用户隐私还是数据本身的利用,都成为了具有争议的“灰色地带”。
大数据是一个新兴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和应用前景,但它所存在的一些痛点问题正在阻碍其健康发展,健全完善的大数据法律法规则是解决痛点的关键所在。目前,我国信息安全的相关法规和标准不断出台,如《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去标识化指南》《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指南》《信息安全技术-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通用要求》《信息安全技术 大数据交易服务安全要求》《信息安全技术-大数据安全管理指南》,这些标准从不同侧面规范了数据信息的要求和安全,但以大数据为主要对象的法规还不多。2018年10月《贵阳市大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成为我国首部大数据安全地方法规,对大数据安全定义、防风险安全保障措施、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投诉举报等方面做出规定。
然而,大数据法律法规亟待规范的问题还有很多,例如:技术应用边界问题、数据归属权明确问题、数据安全意识薄弱问题,这些问题带来的纠纷越来越多,也推动着大数据法律法规不断出台,让大数据这把双刃剑发挥出越来越多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