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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错误的冒险当勇敢——代价我们承受不起

时间:2019/12/30 11:59:25 浏览:1529次

 

2019年6月6日,由七名徒步爱好者组成的团队开始违法穿越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月12日下午5时许,卧龙镇派出所接到四川阿坝州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有人通过卫星电话报警,称网名为“江城子”的同伴失踪,经过寻找,发现该同伴已经死亡。警方随后确认了死者王某某的身份,并迅速派出了一支由18名救援人员组成的救援队赶赴报警地点,由于事发地点位于自然保护区,救援队也只能徒步前往,甚至通过砍树的方式开路,救援工作并不顺利。加之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天气因素,直到6月16日遇难者遗体才被运出。经调查,死者王某某为2019年6月11日15-16时徒步翻越四川省汶川县卧龙镇大雪塘垭口时意外跌落死亡。

此事件经媒体发布后,迅速发酵成一场网络风波,各种版本的报道和网友铺天盖地的讨论随之而来。在这里我们必须为遇难者王某某的遭遇感到悲伤,也应该同情遇难者家属,因为对于其家庭来说,这是一件天大的事。但就本起事件来说,有太多的教训我们应该铭记,也有太多的地方值得我们反思。

第一,规则和法律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被遵守。无规矩不成方圆,社会不存在法外之地,规则更不是制定给某一部分人,如果有人可以随意僭越规则,那法律法规的制定也将毫无意义,正如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一书中的那句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便形同虚设”。我们赞赏王某某的勇气和胆略,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该团队穿越的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该地区是绝对禁止进入的,试想如果我们每个人心中都能有遵守规则的意识,将规则视为一切活动的纲领,那今天的这个悲剧是不是就可以避免呢?

                                 

第二,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出行不规范,亲人两行泪。时至今日,很多人游玩的目的已经不再单纯是放松身心,而是追求刺激,探索未知,满足征服欲。这本没有错,但是在这些危险的探索背后是否将安全放在了第一位呢?是不是会有过度自信或者疏忽大意呢?要知道危险的发生虽是概率,但一旦发生,于个人而言就是百分之百的灾难。在高度危险的行为背后,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会是灾难级的。笔者也曾经与驴友走过一些地方,骨子里也有些许热血和征服欲,但我从不赞成说走就走的危险徒步(当然景点游玩另当别论),其原因就是安全因素,生命虽然是我们自己的,但是却不仅仅属于我们自己,如果不能保证安全,那最好还是从长计议。

第三,相关部门应对此类行为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每年都会有人因为穿越自然保护区或者无人区而被处罚,为何会屡禁不止?首先,被发现的概率很低,自然保护区或无人区人烟稀少,进入后或广袤无垠,或山深林密,这给了很多非法穿越者以侥幸心理。其次,处罚力度太小,通过类似案件处理结果他们得出即使被发现了罚几千块钱也就过去了,而这通常是他们不在乎的。

最后,错误的价值观在作祟,很多驴友认为,有穿越自然保护区或无人区的经历会让其更容易被徒步界所认可,穿越这些地方某种程度上代表着一种成就,其实会不会被认可与是否穿越过无人区没有直接的关系,我们必须纠正该错误认识。

悲剧已经发生,幸存的六人与遇难者家属的纠纷甚至是诉讼恐不可避免,法律无处不在,规则无时不有,切不可因一时之快而让家人悲痛,安全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必须学会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让危险与意外尽可能的远离我们,愿所有人健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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