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常志强 时间:2019/2/12 10:16:37 浏览:2443次
现在社会纷繁复杂,不断的有些信息刺激着人们的神经,冲击着人们的观念,当然,在法治社会下,任何人的任何不当言行都是要付出应有的代价。
浙江乐清的“失联男孩”一开始就牵动着社会各界的心,男孩母亲报警求助,并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媒体发布求助信息,男孩父亲为了能找到孩子,向社会公开发布了重金寻人启事,声称提供有效线索重金酬谢,寻到孩子答谢50万元。警方接到报警后,调集了大量警力,开展查找男孩的工作,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也积极参与网络转发及查找。
最后,失联男孩被警方找回了,但是,让人们大跌眼镜的是,男孩失联的原因竟是男孩母亲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男孩父亲)存在感情纠纷,为了测试丈夫对其及其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该起“男孩失踪”的事件,也就是说男孩母亲故意把孩子藏起来,然后报警,让社会动用了这么多人力、物力去找男孩,只是为了测试自己的私人感情。
男孩母亲这样的行为,让关心男孩、热心帮助寻找男孩的人情何以堪,让自己的亲友如何看待自己,同时也深深的伤害了男孩父亲和男孩,这样的行为显然是愚蠢的,男孩母亲必然受到良心和道义的谴责。
不仅如此,男孩母亲的行为也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男孩母亲的行为本质上是严重透支了人们的善良和社会诚信,消耗了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男孩母亲已经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现在,男孩母亲已经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办理中。
无疑,男孩母亲会因为自己的愚蠢行为而付出应有的代价,甚至是严厉的刑罚。由此联想起了社会上热议的个人因为坐公交车错过站而强行要求公交司机停车的,有个家长因为孩子在路上哭,哄不了就报警的……这些社会乱象的背后都是因为缺乏规则意识,也是个人私权利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表现,人人都应当谴责、抵制、阻止这些不当行为,政府也应依法惩治、惩处这些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