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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休年休假工资待遇的相关法律问题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王洪武 时间:2019/2/12 10:17:34 浏览:2172次

 

一、未休年休假工资待遇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施行)首次提到“带薪年休假制度”。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第514号令)公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规定了单位应当保障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同时规定了职工享有年休假的范围以及应当休息的天数。

 2008年9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号令)公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公布当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规定了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方式。

     二、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计算。

 1、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均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是不是要求职工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对此,2009年4月1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薪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09】149号)第一条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员工在前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也算在内,但要求员工在两个工作单位的工作时间必须具有连续性。如果员工离职后休息了几个月,然后再在新单位上班,并且在新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未满1年的,这种情况是无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的。

  2、员工享受未休年休假工资的条件及计算

 ●员工离职时未休年休假天数的计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工龄1年以上的,年休假5天,工龄10年以上的,年休假10天;工龄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若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修满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计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年休假的,除了支付正常的工资外,还需要按照200%另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若用人单位正常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必按照日工资收入的200%另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三、哪些情况下,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情形: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若用人单位提出员工不能享受当年年休假的,则用人单位需要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因此,人事部门在员工请事假和病假中一定要注意完善相关手续,尤其是员工长期请假的情况下,一方面要核实员工请假的真实性,一方面要将请假的时间、回单位上班的时间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

     四、未休年休假工资的仲裁时效问题。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因此对于2008年之前的年休假工资待遇劳动仲裁委和法院都不会支持。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从目前众多的司法判例来看,法院处理此类纠纷,绝大多数都会支持用人单位提出的对年休假工资待遇适用1年仲裁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对员工超过1年仲裁时效的未休年休假工资待遇的主张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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