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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托管里的“租房贷”

时间:2019/1/30 11:19:01 浏览:3025次

 

      近两年随着城市住宅饱和度的升高,住宅闲置率越来越高,很多业主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亲自处理房屋装修、出租、购置基础家具、按月收取房租、更换房客等琐碎事情。在这种情势下,房屋托管行业就应运而生,从最开始托管几套、十几套房屋的小规模自有资金运营,到后来托管几百套甚至上千套,引用外来资金支持运营。就这样,运营风险悄悄的埋伏了下来。

房屋托管行业和投资企业合作,采用“租房贷”的方式,短时间内能获取大量资金,然后又透支资金、盲目扩大经营规模,导致最终因资金链断裂致使租客和房东受损的事件,各地媒体都有过相应报道。

所谓“租房贷”就是:第一步:房屋托管公司和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般租赁期限不低于五年);然后房屋托管公司将房屋转租给租客(整租或分租)。第二步:房屋托管公司和投资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然后租客和投资公司签订贷款协议,协议约定租户每月向投资公司支付贷款利息(通过绑定银行卡的形式,自动还款),实际为房屋租金;第三步:贷款协议签订后,投资公司一次性将租户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租金支付给房屋托管公司。通过这种方式,房屋托管公司可在短时间内获取大量的运营资金;投资公司则可以完成资金发放、提高资金使用率和收益率。如果房屋托管公司和投资公司都能够正常、持续运营,将出现共赢的局面;若任何一方经营出现问题,则会导致租客和房东利益受损。

因房东是房屋的所有人,其利益受损必将强制收回房屋,赶走租客则成为整个合作断裂的开始。

投资公司发放的贷款本应用于支付现有房屋租金,但是房屋托管公司为了扩大规模会将资金挪用,用于支付新托管房屋的租金和装修费等。房东不能按时收到房租,就会强制要求租客从托管房屋中搬离,然后租客就会停止偿还投资公司贷款,投资公司则会终止和房屋托管公司的合作,终止发放贷款。

以这种方式结束整个合作,最终受损较大的应当是投资公司和租客。因为,投资公司已经实际付出了资金,而租客从法律上说,不仅仍需偿还投资公司的贷款,而且还无房可居。

因此,建议租客们尽量不要采用“租房贷”的方式支付房租。法律关系越复杂的事情,出现风险的可能性就越大,并且最终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处于整个链条最薄弱环节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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