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6/8 10:26:42 浏览:2724次
人生最珍贵的莫过于生命和自由,无罪辩护就是为不应失去人身自由或生存权的人依法争得人身自由或生存权而辩护。一个刑事案件能够拿到无罪的结果,不仅仅是身陷囹圄的当事人所梦寐以求的,更是刑辩律师孜孜不倦所追求的。可是,司法实践中,影响一个案件最终结果的因素往往有很多,律师能拿到无罪判决的机率同彩票中奖概率差不多。笔者近些年来办理了一些无罪案件,有几点不成熟的体会,同大家分享。
一、无罪辩护的前提是案件有做无罪辩护的空间。
无罪辩护分为实体上的无罪辩护和程序上的无罪辩护,实体上无罪辩护又分成事实上的无罪辩护和证据上的无罪辩护。程序上无罪辩护是在刑事辩护中以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程序违法为由,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意见。常见的无罪辩护事由有司法机关对案件没有管辖权、侦查机关取证程序违法等。
事实上的无罪主要是从行为人是否达到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否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是否超过法定的追溯时效,是否属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再有就是犯罪行为不是当事人实施的,或者当事人实施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从以上角度进行的无罪辩护。
还有一种情况是,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但由于公诉机关指控犯罪所依据的证据不够充分,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无法达到法律规定的对犯罪行为认定的标准,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这种情况就属于证据上的无罪。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证明责任在公诉机关,如果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不充分、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来证明当事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则不能认定构成犯罪。
在进入到审判环节的案件中,相较其他两种无罪辩护案件,从证据不足角度作无罪辩护的案件居多,也较为常见。因为,事实上无罪的案件大多在案件的侦查环节或审查起诉环节,随着案件事实逐渐被查明或重要证据的出现,通过办案人员的审查或律师的辩护,得到了相应的纠正。比如,笔者三年前在河北某市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就是因为辩护人找到了关键证据,还原了当事人不是犯罪的事实,最终取得了公诉机关不予起诉的结果。
当然,不排除在司法实践中,通过与某个领导有特殊关系或者通过其他特殊手段,“争取”到了无罪的结果,但因其存在偶然性、合法性问题,并且随着司法环境的改善,这种情况也不可能成为常态,不能列为刑辩技巧的范畴,不是本文论述的重点。
所以,面对可能“无罪”的案件,最好的方式是找到专业的刑辩律师,通过对案件材料的审查找出无罪辩护的点,运用刑辩技巧,把可能变为现实。
二、无罪案件辩护要找到“对的”律师。
如同看病需要专科医生一样,找到专业的辩护律师也是非常重要。我们知道做律师有门槛,但是做辩护律师却是没有门槛的,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做,刚执业的律师也可以做,并且法律也没有禁止从事其他专业服务的律师参与刑事辩护。都是刑事辩护,但因辩护经验多寡以及辩护技术的高低可能带来的是辩护效果的不同,不然也就无所谓“术业有专攻”了。所以,聘请一位专业并且辩护技术高超的律师,对取得无罪的结果必不可少。
三、无罪案件辩护需要当事人对辩护律师信任以及家属的配合。
辩护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的材料和意见,从而维护其合法权益。从辩护律师的职责可以看出来,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这是毫无争议的,但案件取得好的辩护效果,离不开当事人以及家属的信任与配合。通常情况下,律师了解案件事实需要当事人如实、全面的陈述案情,律师调查取证需要当事人或家属提供线索或协助,而这些工作都关系到案件的办理结果。另外,当事人以及家属对律师的工作要求要合理合法。当得知家人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后,家属往往会心急如焚,有时会对律师提出一些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要求,这个都能理解,但越在这个时候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听取律师的正确建议,与律师保持意见统一,避免使辩护工作事倍功半或进行不下去,导致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得不偿失。
当然,刑事案件能够拿到无罪的结果不仅限于以上几点因素,本文旨在抛转引玉,引发大家对无罪辩护更多的思考与总结。
责任编辑/王聪
金龙刑事团队
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系河北张金龙律师事务所变更后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专兼职律师四十余人,分设刑事业务部、民事业务部、商事业务部、公司业务部等部门。金龙刑事团队是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刑事法律服务和研究的专业律师团队。团队成员由本所合伙人、副主任高凤龙律师、刑事业务部部长董兴律师、王建坡律师、任德宾律师等人组成。金龙刑事团队主要业务方向为:刑事辩护、被害人及附民诉讼代理、刑事风险防控、刑事涉案财物的退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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