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6/1 16:03:10 浏览:3457次
职务犯罪作为典型的身份犯,被告人在职时的职务表现,尤其是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表现,关乎着其量刑。但在实践中,律师往往对该情节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大多以“平时表现良好”一带而过,有的根本不提,等等,总之没有有效的运用这一量刑情节。辩护人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如果对该情节不予重视,则断难做到最大限度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官员职务表现性质的界定
刑法中的量刑情节分为两大类,一是法定量刑情节,也就是法律明确规定在量刑时必须予以考虑的情节,如自首、立功等;二是酌定量刑情节,指法律虽无明文规定,但根据立法精神及司法实践,能够反映被告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人身危险程度且在量刑时酌情适用的情节,比如:造成的损害结果、平时表现等等。
依据此分类,官员的职务表现首先当列入酌定量刑情节。其次,官员具有双重身份,其表现分为作为公职人员的职务表现和普通公民的生活表现,因此职务表现应当纳入平时表现这一酌定量刑情节的子项中。
实践中有争议的是,官员在职时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的突出贡献应当认定为立功还是纳入平时表现予以考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但我认为,无论是根据刑法条文含义以及立功的立法本意,立功的时间一般都是界定为到案后,到案前的行为一般不认定为立功,司法实践中也是这么认定的。因此,官员在职时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的突出贡献应作为平时表现予以考量。
如何运用官员职务表现的量刑情节
首先,必须要提出来。此时官员虽然涉嫌违法犯罪,但不能忽略其在职时对国家和社会做出的贡献,法院一般也会考虑此情节。如果官员在职时表现良好或者有突出贡献,律师在发表量刑意见时不但要提出来而且要认真予以对待,不应轻描淡写,一带而过。
其次,律师开展辩护过程中,一定要及时搜集和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官员受到嘉奖、表彰的情况,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重大项目的建设情况,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等等,切忌泛泛而谈,缺乏实据。
但需要注意的是,律师提出此情节时,不要过分渲染,过度强调。一是,此情节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对量刑的影响相比立功、自首等要小很多,庭审不是在给官员开表彰大会,如把重点放在这里,就有点舍本求末了。二是,做好本职工作,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是公职人员的应有职责,过分的强调,容易引起法官的反感,倒不易起到好的效果。这就要求律师要组织适度的语言、把握合适的节点、掌握合适的度。
在笔者协助主任办理的两件职务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职务表现均作为量刑情节之一被法院采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其一,在办理原重庆市人大副主任谭某某受贿案中,我们得知谭某某原来担任重庆市副市长期间一直负责三峡库区的移民、开发建设工作,而且提前一年完成三峡移民这一世纪工程。我们为此专赴重庆搜集了大量谭某某在负责三峡库区移民、开发建设过程中的资料和数据,并加以整理提交给法院。法院最终在量刑时也将此情节考虑在内,取得了比较好的量刑结果。
其二,在为原大名县县委书记边某辩护过程中,我们搜集了其为推动大名这一国家级贫困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资料,包括GDP的增长数据、重点项目的引进情况、就业人口的增加等等,并和其未任职大名县县委书记时的过往数据进行对比。法院最终也予以采纳。
官员的职务表现可能是职务犯罪量刑中不算大的一个辩点,但还是希望大家认真对待。辩护工作不完美十之八九,但一定要有一颗追求完美的心。
责任编辑/张彦慧
金龙刑事团队
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系河北张金龙律师事务所变更后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专兼职律师四十余人,分设刑事业务部、民事业务部、商事业务部、公司业务部等部门。金龙刑事团队是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刑事法律服务和研究的专业律师团队。团队成员由本所合伙人、副主任高凤龙律师、刑事业务部部长董兴律师、王建坡律师、任德宾律师等人组成。金龙刑事团队主要业务方向为:刑事辩护、被害人及附民诉讼代理、刑事风险防控、刑事涉案财物的退缴等。
上一篇:妇女权益刑事法律保护全知道
下一篇:公务人员应增强刑事合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