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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死后,出借人该如何主张权利?

时间:2018/5/21 17:11:05 浏览:1571次

  /河北张金龙律师事务所 李成亮

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频繁发生,对财产安全甚至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有些人不堪其压力,选择了轻生。如以下案例:

201613日,张某将500万元现金借给了王某,约定月利息1.5分及还本付息的期限。随后王某将该500万元又借给了赖某,约定月利息2分及还本付息的期限。借款到期后,赖某因做生意失败,无力偿还王某借款,遂故意躲避王某。致使王某也不能按期偿还张某的借款。王某在巨大的压力下选择跳入河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现在王某已死,张某该如何要回借款呢?

首先,张某可以要求以王某的遗产来还本付息。王某的遗产在继承前,应当优先清偿王某生前所负的债务,在债务清偿后才可以依法继承。

其次,张某可以要求王某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在本案中,虽然王某是以个人名义向张某借款500万元的,但是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非王某的个人债务。理由是:其一,王某和张某的民间借贷关系是发生在王某和其配偶的婚姻存续期间的;其二,王某和其配偶没有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其三,王某以月息1.5分借入,再以月息2分借出,这是有收入的,这个收入王某也是用于家庭消费的;所以,王某借张某的500万元,属于王某和其配偶的夫妻共同债务。既然是这500万元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王某的配偶就有还本付息的责任。

最后,张某可以行使代位权,直接要求赖某还本付息。在本案中,张某借给王某的500万元已到期,王某借给赖某的500万元也已到期,并且王某借给赖某借款约定的利息高于张某借给王某借款约定的利息。现在的问题王某轻生后,王某的继承人应当积极地向赖某主张权利,如果王某的继承人怠于向赖某主张还本付息,张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要求赖某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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