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5/21 17:11:05 浏览:9452次
李女士早在半年前就开始为自己的婚礼紧锣密鼓地筹备,心目中也选好了心仪已久的婚庆工作室。无论是价格还是创意都与李女士的期望相当,可在预订婚宴时被酒店告知不能自带婚庆,除非交纳一定的场地费。
近几年婚庆市场竞争加剧,越来越多的婚庆公司和一些中高档酒店结成了利益联盟, 且随着市民对婚宴要求不断提高,中高档酒店也成为了婚宴必选之地,除了婚宴价格逐年上浮以外,如自带婚庆则需收取场地费也在逐渐“普及”。这些酒店往往以婚礼过程中的各种能源消耗、设备损耗、清洗打扫等名义向新人收取场地费,价格在1000-10000元不等。酒店称,与其合作的婚庆公司熟悉场地,装饰设计通常都能符合酒店的要求,所以可以免收场地费。
据了解,关于酒店是否应收婚宴“进场费”,国内并没有统一规定,各地的做法也不一。如黑龙江省婚庆协会曾向当地的工商部门提出交涉,要维护当地婚庆机构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罢免酒店收取婚宴“场地费”的潜规则。而在湖南省株洲市,当地消费者委员也曾下发文件,却认为酒店向婚庆机构收取“场地费”的行为是合法合理的。
笔者认为,酒店和新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酒店经营中必然要提供场地,而非单独的服务,对场地进行装饰或者布置也是作为一种附随义务体现出来的,不应在婚宴费用之外再交场地使用费。如果酒店方担心场地布置会损坏酒店设施,可以收取保证金,造成损失照价赔偿,如无损失则退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的权利,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经营者销售商品时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者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酒店指定婚庆公司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涉嫌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