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5/21 17:10:08 浏览:8664次
李某某等诉单某某分割死亡赔偿金纠纷案
一、案情简介
1999年3月份,李某某的儿子,也就是单某某的丈夫被他人故意伤害致死。2012年案犯落网,被告人家属与受害人家属李某某、单某某等为民事赔偿达成调解,一次性赔偿李某某、单某某等43万元。但是调解达成后,李某某、单某某为如何分割该死亡赔偿金43万元,产生分歧,后矛盾激化,李某某等将单某某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该43万元赔偿款。
二、办理结果
李某某、单某某等最后达成调解,先从该43万元中扣除医疗费、丧葬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共同费用后,再均等分割剩余部分。最后李某某等得款169000元,两个子女得款149000元,单某某得款112000元。
三、律师代理工作
单某某欲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来到河北张金龙律师事务所,但是其所持的起诉状却是原告李某某等起诉要求分割承包地4.3亩的诉状。
本所王建坡律师接受委托后,因为举证期限即将届满,随即展开针对承包地的调查取证工作,经代理律师亲自到当事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土地所等调取1999年原始分地底帐及拆迁补偿底帐,及时整理归纳有关证据,制作《证据目录》及《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于举证期满前,亲自到法院,找到主审法官,准备提交相关证据和申请书。
没想到法官却提出,原告起诉的是分割43万死亡赔偿金的请求,而不是要求分割承包地的诉求。该要求分割土地的诉状,并没有立案,而是不慎夹杂到了这个案卷中,导致单某某看到后,自己硬拿走的,法官再三讲明要求还回,单某某一直不同意。经律师当场认真核实该分割死亡赔偿金的诉状、法院立案信息表及诉讼费收费票据,确定了案由,随即转入43万元赔偿款分割的诉讼和证据搜集工作。
最后与开庭当日,经过代理律师据理力争,多轮调解,最终达到被代理人单某某一人独得11万2千元的良好效果(被害人家属共5人,单某某得款四分之一还多,而且其以前所垫付的费用终于收回),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四、心得体会
1、分割死亡赔偿金案件,在原调解协议中没有明确被抚养人生活费具体数额的情况下,先扣除有关人员垫付的共同费用及丧葬费等后,然后各个家属均分赔偿款也不失是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2、此类案件大多都是一家人,近亲属,以调解方式的结案比较适合,律师在代理这类案件中要注意说话的语气和方式,防止激化矛盾。
3、律师代理诉讼案件一定要注意举证期限,按照证据规则的要求准备案件代理工作,在开庭之前要及时联系主审法官,了解基本案情,以免造成时间、工作和精力的浪费及不必要的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