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6/6 14:00:25 浏览:253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每年六月五日为环境日。我国今年的环境日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3年6月5日,由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裕华区分局、裕华区教育局主办,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区分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裕华区司法局、裕华区检察院、石家庄市融创中心第二小学协办的环境日活动在石家庄市融创中心第二小学举行。
我所焦跃辉律师受邀到场,并为学校师生们作了环境法律知识讲座。讲座主要分为环境问题的成因、环境问题的危害、环境保护法律规定、日常环境保护方法四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