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4/15 13:57:15 浏览:222次
4月15日上午,我所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例会。会议由我所副主任高凤龙主持,刑事业务部李宏婧律师围绕《浅谈走私犯罪——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为例》展开分享,分别介绍了走私犯罪的起源、管辖、犯罪既遂标准、法律拟制等走私犯罪存在的几个共性问题,讲解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法律规定及证据种类,列举了低报价格、包税瞒报等几种常见的走私方式,并结合具体案件分析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常见辩点。分享结束后,刑事业务部部长董兴律师进行了点评,从走私类犯罪的特点以及该类犯罪的犯罪构成方面做了总结发言。
最后,高凤龙副主任对于分享内容给予了肯定,并指出青年律师对于遇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加强知识储备,要有敢比、敢拼的劲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