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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双十二你应当知道的法律常识

作者:孙家梁 时间:2021/12/1 9:06:10 浏览:1028次

 

双十一刚刚过去,双十二也即将到来,电商的各种促销手段层出不穷,各种活动各种满减,让人眼花缭乱。在双十一到来的前几天,朋友见了面都会问:**战队赢了么?昨天战况如何,今天能分多少钱?其实在今年的双十一,某些购物软件中折扣的问题也是引起很多人的议论,定金为什么不能退,怎么才能退定金?而且每年也有很多快递被烧毁被丢失,那这些快递的损失由谁承担呢?那又该如何维权呢?在购物节到来的时候,除了把钱备好,还要储备一些法律常识,这样才能规避在购物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近几年,双十一到来之前,电商们也会对商品进行预热,首当其冲的就是双十一之前付定金,双十一当天付尾款。这其中有一个很多人讨论的问题,就是付了定金之后,不能反悔,如果不买了,定金不能退,这是不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呢?其实这个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民法典》

根据《民法典》第586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和订金是有所不同的,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但是订金起到的是一种预付款作用,如果支付了订金,买家反悔,卖家是要返还订金的;约定是支付定金的,如果买家没有支付尾款想要反悔,卖家是有权不退还定金的,而如果商家取消订单,买家可以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在此提示,如果你付了定金以后反悔了,可以在支付尾款以后申请退款,这样就可以拿回定金了。

另外,购买的快递有毁损、烧毁、丢失的,应当由谁来承担这份责任呢?这是很多消费者关心的问题,因为每年某热搜上都会有关于双十一快递的热点,所以由谁承担,法律是有所规定的。

《民法典》

根据《民法典》第604条的规定: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832条的规定: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你签收快递之前,都算未交付,由出卖人承担货运风险,而签收以后,就由买受人承担风险。如果快递送到了门口,买受人没有在家,因为买受人没有及时收取快递,快递物品发生了毁损和灭失等后果,都应当由买受人承担,所以要记住签收快递以后,买受人一定要及时承担管理责任啊!

所以,双十二马上就要到了,快乐购物的同时也要理性消费,千万不要随意点开不明链接,不轻信客服电话,以上所说的问题,你理解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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