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振兵 时间:2021/10/13 11:03:13 浏览:1106次
相信很多人都听过甚至遇到过这个问题,用人单位因各种原因需要裁员,就会想出各种方法和手段去逼迫劳动者主动辞职,而用人单位这么做的目的也很简单,无非就是想省下一笔经济补偿金。最常用的方法就是通过调整工作岗位来让劳动者不能胜任从而主动辞职,很多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会选择接受或者主动辞职,而这也正中用人单位下怀,很多人也曾经问过我,除了逆来顺受我们有没有其他办法去应对这种情况?
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调岗怎么办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也就是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早在入职之前已经就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进行了约定,这些约定应当写在劳动合同中或视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任意变更,尤其是用人单位。而调整劳动岗位等变更工作条件或工作内容是劳动合同的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如果想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应当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并书面确认,否则就是违法变更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并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用人单位依据调整的岗位而认定劳动者无法适应调整后的工作岗位予以辞退,仍不能避免承担经济补偿金。
即便劳动者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也不能想怎么调就怎么调,必须遵循约定和相关原则。比如,将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调整到外地工作,这就明显违法,劳动者可以拒绝;如果将劳动者从财务部门调整到销售部门,工作内容从会计变更为市场销售,劳动者同样可以拒绝;如果将劳动者从销售经理调整为销售副经理,这个是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必须接受,但前提是不得降低工资待遇,否则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
律师提醒
当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调整工作岗位时,劳动者如果不想去新的岗位,应该第一时间明确拒绝,最好是采用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千万不能不理不睬;若遇到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而不予发放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由其责令用人单位将劳动者工资支付到位,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还必须提醒劳动者,切不可因为不同意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的安排而耍脾气,甚至是不再考勤打卡,这是绝对的错误做法,将来不仅拿不到工资,还会因为旷工而被直接辞退,更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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