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振兵 时间:2019/4/25 8:42:09 浏览:2157次
2019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意见稿10即为《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第2.4.6条明确规定,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一规定虽然仅为征求意见稿,但是却让房地产市场陷入了全民热议的大潮,其中讨论最多的无疑是与广大购房者息息相关的房价问题,那么取消公摊面积和房价上涨真的是正相关的吗?
公摊面积肇始于我国的香港,提出者为已经退休的前首富李嘉诚,并且在后来蔓延至我国的大江南北,时至今日我国大陆地区有数据统计的城市中,只有重庆一城是从2002年至今一直坚持按套内建筑面积进行交易结算的,而其他城市都是按照建筑面积进行交易和使用,当然也包括了物业费和取暖费等环节。有意思的是香港已于2013年起取消了公摊面积,但是在大陆因为按照建筑面积进行交易让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供暖公司及有关部门获得了巨大收益,因而受到了追捧,但是购房者却对这一规定恨之入骨,如此之高的房价下竟然还藏着这样的猫腻,不得不说公摊面积确实到了该取消的时候了,然而其是否真的会寿终正寝还未可知,公摊面积取消也并不一定会导致房价的上涨。
首先,该文件仅仅是住建部的征求意见稿,而且针对的是工程建设行为,说白了约束的应该是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那在住宅的交易和使用环节会不会同样适用这一规定并不明确,况且该征求意见稿能否通过尚不可知,因为其一定会遭到某些既得利益者的强烈反对。所以,尽管我们承认这是我国房地产市场改革进程中的一大进步,会让房地产的交易过程更加清晰,但是我们也不能过分的夸大了该规定的适用范围,除非明确将该条规定适用于住宅交易环节。
这一规定能否适用交易环节尚不确定,即使适用就真的会导致房价上涨吗?笔者以为不必过分担心,两者之间有一定联系,但一定不是互为因果的关系。其一,在国家房住不炒的宏观调控和实体经济不振的背景下,房价快速上涨的动力和推手不存在,维持房价的总体平稳才是房地产市场的主基调。其二,对于购房者而言,房价上涨和取消公摊面积其实并不存在正相关的关系,开发商一定会提高单价以维持总房价的平衡。举例说明,一套住宅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80平方米,单价为2万元每平方米,总价200万元,如果取消公摊面积而直接使用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呢?房屋套内使用面积80平方米,单价2.5万元每平方米,总价200万元。对于购房者而言,其实仅仅只是更明白更清晰的知道自己花了200万元购买了实实在在的80平方米住房而已,总房价对他没有影响,羊毛终究要出在羊身上。除非有关部门在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时明确限价,将单价控制在2万元每平方米,这样一来开发商在拿地和规划及施工环节必然要量入为出,导致的后果将是土地价格下降、公共使用面积急剧减少以及墙体变薄等偷工减料行为,财政收入的减少是有关部门不会同意出现的情况,而居住舒适度的降低又是购房者所不愿意看到的,所以相信国家会控制好这一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适时出台,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当然,取消公摊面积在房地产改革进程中是非常必要的,这一我国特有的现象一定会在将来消失,但是改革是循序渐进的,不能步子迈得太大,否则容易出现社会问题。取消公摊面积对购房者而言也一定是有积极的好处的,比如在现有的物价控规下,物业费的支出会明显降低,取暖费的花销也会减少,从而解决“为什么交了取暖费而不给公共区域供暖”的问题,这对于购房者是实实在在的好处,笔者希望这一规定能够尽快的通过并生效,同时有关部门一定要做好相关的配套规定,不能出现面积少了而单价涨了的现象,希望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能够进入到平稳健康发展的轨道中。
另外,我国的城镇化目标尚未实现,房地产市场还将有十年以上的发展期,所以从中期或长期来看,房价在未来的十年甚至更长时间内应该是保持上涨的。同时,某些地区和城市因政策福利或规划的影响也会出现增长速度较快的现象,但这并不能说是取消公摊面积所导致的结果,这是市场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