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30 17:58:21 浏览:2039次
如今养宠物的越来越多,首当其冲的是宠物狗。狗忠诚可靠,机智勇敢,可以给主人良好的陪伴,又可看家护院。在一些主人眼里,狗已经不是什么宠物,它是家人,是宝贝,与自己是心有灵犀的。所以,有的人对牵引绳很不以为然,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来反驳给狗狗拴绳,最常见的莫过于“我的狗很听话,从来不咬人”。
但事实上,每隔一段时间我们就能看到狗咬伤甚至咬死人的新闻。生活中,“狗患”已然成为城市生活的一项“顽疾”,恶狗伤人的新闻将“狗患”话题一次次地推向舆论焦点,尤其遛狗不拴绳导致狗咬人致伤致死事件频发,其中不乏孩子被狗咬的情况,太久远的暂且不提,就说今年吧。
6月,大连的一位杭女士带着19个月的女儿在小区里遛弯时,路边一条阿拉斯加犬猛地蹿上来,将孩子扑倒在地,撕咬孩子面部。7月,在武汉家长带着6个月大的睿睿在小区广场乘凉。两条大狗迎面扑来,对着睿睿一顿乱咬。8月,成都市成华区二十四城小区内,一只未拴绳的德牧犬扑倒一名13岁小孩,并将其咬伤,狗的主人赵某某因违规饲养烈性犬,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9月,杭州一名已怀孕32周的孕妇被一条没有牵绳的狗吓到,随后与狗的主人发生争执,并遭对方殴打致先兆早产。网传,养狗的主人还是一位拥有300万粉丝的网红,事情一再发酵,成为微博热搜第一的热点事件。目前,养狗的主人已被强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所以,请不要再说“我家狗不咬人”,对于外人来说,它只是一只动物,是动物就有潜在的攻击性,它们也有发脾气的时候,也有凶狠的时候,也有不可控的时候。还有很多类似事件告诉我们,狗有时控制不住动物本性,连自家主人也会撕咬,更何况我们只是一个路人。
细想,这样的悲剧本不应该发生。我国各地城市陆续出台了养犬管理规定。除了要求居民依法办理养犬登记、年检手续,并给爱犬注射狂犬疫苗外,北京早在2003年就实行了《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要求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 由成年人牵领,应当避让老、残、幼、孕特殊人群。济南实行“养犬计分制”,对于遛狗不拴绳等行为,第一次查处将会进行警告,扣除3分,第二次查处将处以罚款200元至500元,扣除6分,扣满12分的犬主将被暂时没收犬只,到指定地点免费学习相关养犬法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回犬只。今年8月,西安推出史上最严“禁狗令”,对于不听劝阻的不文明养犬者,将吊销其养犬登记证,5年内不得再养犬。石家庄遛狗不拴绳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处以50元罚款等等,都是试图对居民养狗加强管理。
然而,这么多法律条文之下恶犬伤人事件并没有减少,正如网友所言“连‘隔靴搔痒’也算不上”,甚至养犬人怀有抵触情绪,很难起到震慑作用。狗一旦咬了人,主人不过是赔付医疗费,被处几百元罚款,自己则毫发无损。于是,拒绝遵守养犬规定、肆无忌惮地与自家爱犬在街头结伴而行的情景依旧成为常态,而受害者不仅要忍受疼痛甚至毁容的肉体折磨,还要面临感染狂犬病的风险,一旦感染,死亡率百分之百。
笔者认为,几十元甚至上百元的罚款显然对养犬人的处罚力度过轻,并未造成实质性的打击。因此,治理狗患关键在于狗的主人,治理顽疾须用猛药。笔者之见,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条文来治理“狗患”。如英国恶犬伤人,狗主人将面临最高刑罚5年的有期徒刑,恶犬伤人致死,狗主人可能面临最高14年的牢狱之灾。美国恶犬伤人,主人不仅要承担罚金,甚至可入狱。只有将治理恶狗伤人事件,上升到法律层面来解决,别再仅仅依靠各种条例与规定,唯此,才能触及犬主的神经,令其不敢大摇大摆领着恶犬上街遛弯儿。
不可否认,有时候狗的忠诚常常让人感动落泪,但不可“一厢情愿”地把它等同于“人”,忽略掉它的兽性和攻击性。无规矩不成方圆,养狗也要有养狗的规矩,狗是你家的,但是遛狗的地方却是公共的,牵引绳并不是对狗狗的束缚,它是文明养犬的一个标志,更是狗狗在公共场所的安全带,生命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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