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7/3 16:52:40 浏览:2313次
因为高考,最近网络上关于学生的消息不断,关于19岁花季少女李某某的新闻不是名校,不是状元,而是震惊的绝望一跳。这些,似乎都与两年前班主任老师的涉嫌猥亵有关。
事件发生后,背后的隐情被不断披露,各种追责也慢慢展开。首先是两名围观起哄者被拘留,还有六名恶意谩骂者正在被调查。然后教育行政部门通告说涉事的班主任老师被调出教育系统,撤销教师资格。接下来,在人们的质疑和声讨之下刑事追诉是否会重启我们不得而知,毕竟当时的“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理由已经因为女孩的自杀发生了变化。各种追责全面启动,声势浩大,这也是网络舆论下的必然。可是,在追责之外,庆阳女孩这一跳,留给世人更多的应该是什么呢?
对法律的信任不代表法律就是万能的
学习法律的人都知道,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在实践中总是无法完全重合,在实现法律事实接近于客观事实的道路上需要严格的法律程序和实体规范加以确认。所以说,当法律不能支持一方诉求时不一定就是司法不公,也许是法律出现了评价不能。而我们,要试着去理解这种法律不能的现象。
在普法宣传时,我们更多的强调了法治的作用,强调了司法作为争议解决方法的功能,而对于法律不是万能的这一方面却没有作出足够的说明。当司法结果没有达到预期目的时,人们往往不是服从法律,而是对法律产生了怀疑,甚至于开始了漫长的“上访”,此种案例自不鲜见。如何让社会学着接受裁决同样是普法的重要内容。“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仅要正确司法,还要让社会了解法律的不能,形成一个合理的司法预期。
讲规则而不能泛道德
不论是围观者的起哄谩骂还是班主任老师的猥亵失德,他们的行为触碰了道德底线,即使要受到法律惩处也不为过。但是网络谴责发展起来如洪水猛兽一样不可小觑,在更多的热点事件背后,泛道德的无节制谴责本身也是一种伤害,同样会产生不该产生的后果。
前不久,一位爸爸因为小狗咬伤了自家孩子,一怒之下摔死小狗,爱狗人士开展了人肉搜索和道德攻击。最终,孩子的妈妈不堪重负,割腕以赔狗命。笔者看完这则消息后唏嘘不已,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倡导道德的前提首先要遵从基本的法律规范。围观起哄者已经接受了法律处罚,那些没有受到处罚的人心理上这几天肯定也已经开始了煎熬,而涉事的班主任也有了轻生的念头,自己的孩子被人肉已无法在清华大学安心求学。我们在谴责他人的时候也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能以道德的名义去行暴力之事。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
逝者已去,让我们不要再做一个躁动的围观者,静下心来,想一想我们的行为,如果多一份冷静,多一份规则,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
责任编辑/王庆刚
金龙刑事团队
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系河北张金龙律师事务所变更后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专兼职律师四十余人,分设刑事业务部、民事业务部、商事业务部、公司业务部等部门。金龙刑事团队是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刑事法律服务和研究的专业律师团队。团队成员由本所合伙人、副主任高凤龙律师、刑事业务部部长董兴律师、王建坡律师、任德宾律师等人组成。金龙刑事团队主要业务方向为:刑事辩护、被害人及附民诉讼代理、刑事风险防控、刑事涉案财物的退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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