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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31日至2月1日,全国律协在广东省深圳市举办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并召开了八届全国律协第四次理事会会议。
会议的主要议题有: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审议《八届全国律协2014年工作报告》;审议《八届全国律协2015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等。
八届全国律协理事会成员出席了会议。司法部律师公证司及全国律协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本所张金龙主任作为全国律协理事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