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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金龙丨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我与读书”第二期阅读分享会圆满举办

时间:2025/12/28 15:25:34 浏览:1711次

 

      2025年12月26日下午,我所青年律师工作部举办第二期“我与读书”阅读分享会,聚焦刑事案件办理核心技能,围绕“接待、会见、阅卷、出庭”等话题展开分享。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青工委副主任马晓阳律师,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青工委副主任米世超律师,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陈桂彬律师,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青工委委员、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王炳鑫律师莅临分享会。我所副主任王洪武、刑事业务部部长常晓飞、公司业务部部长张晓飞等多位律师参加分享会。青工部学习委员侯少林主持分享会。


      分享会由王洪武副主任做开场发言。王主任在致辞中指出,读书使人进步,交流让人豁达。事务所对读书会等活动会一如既往大力支持,希望大家多读书,读好书,多分享。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青工委副主任马晓阳律师首先分享。马律师以“如何与公诉人沟通”为题,阐述“与公诉人沟通的关键不仅在于输出内容,比单方论证更重要的是,帮案件办理找到检察依据”的观点。马律师还推荐了三本量刑精细化的专业书籍《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与两高三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理解与适用》《精细化量刑辩护指南》《量刑规范化典型案例精析》,并结合真实案例现场演示了量刑精细化计算的步骤。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青工委副主任米世超,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做精彩分享。米律师以办理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的案件举例,指出在不认罪认罚的决定下,应从罪与非罪、犯罪金额、社会效果等方面和办案机关沟通,才能取得良好辩护效果。米律师认为,在与办案机关沟通时要采用灵活的沟通技巧,不仅要据理力争,洞察细节,更应客观分析,制定不同方案。

      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陈桂彬分享了电信诈骗的案件。陈律师认为从办案效果上来说,与办案机关沟通中一定要重视委托人的诉求,积极与当事人对接,回应其深层需求。办案过程中,也要理解办案机关的立场和价值判断。

      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青工委委员、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王炳鑫律师也分享了自己的办案经验。王律师以办理制毒贩毒和非法经营案件的经历为依据,谈从律师职业身份出发应如何与被告人沟通。

      我所侯少林律师借嘉宾分享的精彩案例,并结合自己和办案机关沟通的亲身经历,提出了沟通中要重视量刑规范化的观点。赵紫璇律师分享了办理电信诈骗罪的案例,在该案办理过程中,赵律师从事实、法律、当事人等不同视角与办案机关沟通,并提出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酌定从轻的情节,通过有效辩护,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

      我所刑事业务部部长常晓飞律师结合自身多年的办案经验,就“如何与委托人进行有效沟通”等话题与大家分享。他认为刑事业务收案标准化流程的打造与不断完善非常重要。我所企业合规业务部副部长孔德康律师认为,刑事控告业务也是律师业务的重点方向,在接待会见等方面有其特点,因此要以特别视角解决特别问题。
本次分享会,各位律师既提出了律师在办理刑事业务中的难点痛点问题,也分享了独到的办案经验,辩护认识在分享交流中慢慢拔节。未来我们将继续通过读书会的形式,以书会友,通过交流促进业务精进,持续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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