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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例会丨我所刑事业务部召开关于《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分享交流会

时间:2025/6/21 16:09:22 浏览:631次

 

      6月21日,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工作例会。本次会议由副主任任德宾主持,民商业务部、刑事业务部、金融业务部律师在现场参会,其他业务部律师通过线上方式参会。


      在业务分享环节,刑事业务部何毅律师立足最新司法实践,对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细致解读与深度剖析。

      何毅律师围绕具体条文规定,从预付式消费模式兴起的社会背景及其蕴含的法律风险隐患出发,结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深入拆解预付式消费模式的焦点法律适用问题,包括适用范围划定、责任主体认定、合同条款效力、合同解除机制、损害赔偿范围、“卷款跑路”重责以及经营者对其控制的关键证据所负的法定举证责任。

      刑事业务部副部长翟天光对何毅律师的分享内容给予高度评价。他表示,预付式消费已深度融入大众生活,最高人民法院此项司法解释精准回应了社会关切,对律师开展相关法律服务工作极具指导价值。

      任德宾副主任随后对本次例会活动进行总结。他认为在当前律师行业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如何有效地向社会和潜在客户展示事务所及律师个人的专业能力至关重要。本次关于《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的分享正是优秀的专业内容典范,并鼓励年轻律师以此类高价值内容为蓝本,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宣传展示方式。

      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未来将继续密切追踪司法政策更新,定期组织多元化业务分享,持续建设学习型组织,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持续贡献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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