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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金龙丨“木兰有约”进校园 法治教育润童心

时间:2024/11/30 11:01:12 浏览:889次

 

      为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持续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11月28日,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携手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在石家庄高新区塔北路小学开展“木兰有约”法治教育宣传活动。


       活动以“徽章对对碰”互动小游戏作为开场,通过分辨检察、法院、律师职业徽章,同学们不仅加深了对不同法律职业的认识,更深刻感受到了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各法律职业者虽分工不同,但都紧密团结,共同致力于维护法律秩序和社会公正。

      

       活动中,我所陈书雪律师围绕宪法相关知识,引导同学们了解“什么是宪法”,并进一步认识“宪法与我们的关系”。她结合“燃灯校长”张桂梅创建免费女子高中事迹和“姐弟坠楼案”这一社会热点,阐述了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以及强制报告制度(即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制度)的重要性,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宪法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保护作用。

       同时,高新区法院和栾城区检察院宣讲员利用图片、动画、视频等灵活的形式,将法律规定和法治精神呈现在同学们面前。同学们学习热情高涨,朝气蓬勃,活动现场互动不断、气氛热烈。
       法治精神入心田,文明之风满校园。此次法治宣讲活动,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同学们更加深刻认识到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意义,纷纷表示将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努力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接下来,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用实际行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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