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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误杀》情节中的法律问题

作者:东 彬 时间:2022/2/27 14:18:13 浏览:1885次

 

被称为“春节贺岁档黑马”,票房高达12.09亿的热播电影《误杀》,翻拍于印度电影《误杀瞒天记》,赢得观众的一致好评。该电影讲述的是父亲李维杰的女儿被警察局局长的儿子强暴后,李维杰失手误杀了对方,为了保护家人,他与一心查出杀害儿子凶手的警察斗智斗勇的故事。

 

影片里剧情紧凑,精彩的智商对决让观众们身临其境,这无疑是一部精彩的悬疑电影。然而抛开剧情不谈,电影里涉及了诸多的法律问题和罪名,倘若在中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下,这些法律问题又会是何种模样,这值得探讨。

 

一、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影片中局长的儿子素察是否构成强奸罪,答案是肯定的。故事发生在夏令营,素察在灌醉女同学后,录下她的不雅视频当做威胁。倘若只止步于此,素察的行为只是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但是素察又强行与女同学发生性关系,他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了。

 

那么该如何定罪论罚呢?《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从实际情况来说,素察的年龄与李维杰的女儿平平相仿,都未满十八周岁,属于未成年人,按照中国的法律应当对其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正当防卫

 

素察以视频威胁平平,强迫其继续与他发生关系。平平的母亲、平平和素察发生了争执,素察仗着年轻力壮占了上风。平平为保护自己和母亲,捡起地上的锄头将素察砸倒。

 

那么这种情况在中国的律法里,究竟是认定为正当防卫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呢?这无疑是极具有争议的一个问题。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改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从剧中情节来看,平平和母亲是为了制止素察的暴力强奸行为而将其打晕,误以为其死亡而将其掩埋致死,应当整体评价为正当防卫,不追究刑事责任。

 

三、伪造证据罪

 

影片中的李维杰为了保护家人,亲手毁灭了案发现场的一切证据,运用超高的智商制造了一起“完美犯罪”,这也是整个电影的高潮部分,但是倘若在中国境内,这位伟大又聪明的父亲做法究竟是否正确呢。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都有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毫无疑问的,这位父亲虽然设计了一系列令观众拍案叫绝的完美犯罪现场,但是倘若在中国,父亲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伪造证据罪,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

 

此外,这部精彩的影片还涉及其他诸多罪名,譬如:刑讯逼供罪、诈骗罪、滥用职权罪等,由于篇幅有限,无法一一赘述。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希望大家知道,法律是解决问题的根本,相信法律,而不是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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