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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部研习《个人信息保护法》

时间:2021/11/22 15:46:38 浏览:1516次

 

11月19日下午,企业合规业务部组织全体成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本次学习由企业合规业务部部长张雅惠律师主持,合规部成员侯少林、宋文丽、元瑞雨、张康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解读与合规建议》为题向大家做了分享报告。

侯少林首先就《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背景、审议情况做了简要介绍,同时对总则和个人信息处理规则部分的重点法条进行了剖析。随后,宋文丽解读了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则和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规则两部分的亮点,同时与《网络安全法》和《数据安全法》进行对比,直观展示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重点内容。元瑞雨在充分理解《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基础上全面系统的梳理了企业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新的生产经营问题。最后张康根据上述一系列问题提出企业应尽快安排自身合规体系的搭建并给出有效的合规建议。

孔德康律师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11月1日开始施行,是我国首部个人信息保护的单独立法,揭开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治事业的新篇章。本次《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学习和解读,有助于本部成员把握企业数据合规体系的新特征,帮助企业全方面开展合规工作。

高凤龙副主任就本次学习的重要性、学习的侧重点进行了提示性说明。他提出,本法是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作为合规部成员,更应关注本法释放的合规信号,应提示企业所面临的合规风险,如行政处罚、民事诉讼,如果企业违法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且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风险。

张雅惠部长对此次学习总结到,我国的企业合规仍然处在探索、发展的阶段,从合规角度理解《个人信息保护法》,需要结合不断更新的合规实践进行。为此全体成员需要保持关注,并要持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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