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刘志鹏 时间:2020/12/31 22:31:34 浏览:1754次
原告:某女
委托代理人:陈一鸣、王慧慧 河北大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某男
委托代理人:刘志鹏 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2016年3月15日,原被告登记结婚,2017年11月原告向被告转款25万,后被告又挪用他人资金40万无法偿还,2019年原告又向被告转款8万。二人婚后购买两套不动产。
双方分歧与争议
原告认为: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超出生活需要向他人借款,且未将借款用于共同生活开支,虽无证据能够证明男方将所借款项完全用于赌博,但夫妻共同财产73万元是真实存在的,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因被告赌博导致夫妻关系破裂而离婚,婚后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产所有权理应全部属于原告。总之一句话,男方应净身出户。
被告认为:虽然确实参与过赌博但是原告起诉时早已戒赌一年之久,希望原告再给其一次机会。
一审情况与判决
法官苦口婆心,耐心批评教育夫妻双方,婚姻不易需且行且珍惜,但原告离婚态度坚决,无奈之下判决二人离婚。夫妻共同财产73万已经不存在,故无法分割。因登记在被告名下的一套房产被他人查封且诉争金额远超房产价值,原告接受建议撤回了要求分割婚后购买的两套房产的请求。
律师总结
离婚纠纷一般是处理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本案中不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而女方坚决离婚,案件中审理重点落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财产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实际由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所有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但不包括未取得的,也不包括曾经拥有的,而且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单方债务因涉及到第三方利益的保护也不在审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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