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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应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3/10 21:38:12 浏览:3633次

 

各位律师及全体同仁:

2020年1月27日,中共河北省律师行业党委、河北省律师协会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律师行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就我所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各位律师及全体同仁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从自身做起,从亲戚朋友做起,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遵守各级政府部门的疫情防控措施,自觉配合所在乡村社区的摸排查控工作。要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动态和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不跟风、不添乱,为战胜疫情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成立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我所自即日起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主任张金龙任组长,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王罡任副组长,彭江民、高凤龙、杨素秒、底永涛、董美荣为成员,全面负责当前形势下我所疫情防控应对的各项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董美荣任办公室主任;确定手机号码13832110899、固定电话0311-89630955为疫情工作联系电话,上述联系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

三、全面摸排到位,落实日报制度。首先,各位律师及全体同仁要就自己近期以来是否有过武汉的旅行史、居住史以及是否接触过武汉来冀人员等可能导致疫情传播的情况如实向所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其次,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位律师及全体同仁要在我所微信群内每天如实汇报自己的所在地、有无异常接触、有无身体异常情况等信息;第三,一旦发现有隐瞒不报、迟延上报等情况的,将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落实防控措施,切忌麻痹大意。要减少外出应酬,避免聚会聚餐;除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不组织、不参与人员聚集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参加的开庭、会见以及出差活动,必要时可层报上级协调延期,如不能延期的应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并及时进行体温测量、登记和报告工作;目前在石人员如无特殊情况暂不要安排出石计划,在老家的人员如无必要可暂不回石,必要时应向所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请示汇报;行政人员应按国家规定的时间按时上班,专职律师则尽量采取网上办公,助理人员可根据指导老师的安排轮流上班,但上下班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紧要事务也可以通过网络办理;上班后应落实办公场所通风、消毒等措施,并为工作人员配发N95等符合要求的防护口罩。

五、做好法律服务,搞好法律宣传。一方面,要立足律师本职工作和专业优势,针对疫情防控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方案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判断,努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另一方面,要在自己的亲戚朋友圈内积极宣传防控疫情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引导亲戚朋友理解、配合、遵守政府及政府部门依法采取的临时性管控措施,减少抵触情绪,化解矛盾纠纷。

六、养成良好习惯,呵护身体健康。要按照官方公布的疫情预防指南等文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卫生习惯,呵护自己及家人的身体健康;自己或家人若出现咳嗽、感冒、发热等症状,请勿恐慌,尽快到指定的正规医院发热门诊科学就医,查明病因,积极治疗,并及时将情况向律师事务所报告,律师事务所将尽力提供帮助;非急性发作疾病建议暂时不去医院,可通过远程诊疗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初步诊断,以避免交叉感染。

以上各项要求,务请各位律师及全体同仁认真领会、切实遵守,并请及时关注国家各项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律师事务所及疫情防控工作小组也将根据国家规定及时调整相关要求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中共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

                  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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