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1945次
2017年2月24日下午,河北省人大内司委就修改《河北省保障律师执行职务条例》召开座谈会。
现行《河北省保障律师执行职务条例》自1992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因近年来其所依据的上位法均做出较大修改,《条例》已经不适应国家法律和我省律师执业实际。此次修订主要围绕我省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需要重点规范的内容展开。
河北省人大内司工委、省司法厅相关同志及省人大代表、知名学者、律师等10人组成研讨组,参与了《条例》的修订工作。我所刑事业务部部长董兴律师应邀参加座谈,并就《条例》草案的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