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1853次
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日前建立了河北省政府法制专家库,并印发了《河北省政府法制专家库管理办法》。根据该《管理办法》,法制专家库专家采用聘任制,每届聘期三年;法制专家库专家享有依法对承办或者参与的政府法制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或者咨询建议的权利,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法制专家库专家并可根据省法制办的安排,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听证和风险评估。
日前,省政府法制办向受聘担任省政府法制专家库专家的人员颁发了聘书,聘期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每届三年。我所张金龙主任受聘担任河北省政府法制专家库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