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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1日,河北省司法厅召开由省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参加的会议,传达省厅领导讲话精神及中共河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就省直律师事务所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由省厅律师处张继发副处长主持。省厅律师处缪敏副处长传达了穆思山厅长讲话精神,李占强副处长传达了省律师行业党委《实施方案》,省律协党委郭耕田副书记作了讲话,省厅政治部张子君主任到会与大家进行了座谈交流。
因本所党支部书记张金龙主任正在外地,本所党支部副书记彭江民律师、组织委员底永涛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