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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2539次
2010年11月27日,本所召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参加的例行会议。
本次例会的主要内容有:
一、在商事业务部主持下,继续介绍全国律协在北京举办的律师公司法业务技能讲座有关内容,本次介绍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内部救济程序、公司诉讼中的内部与外部关系、公司章程的设计与起草等。
二、在民事业务部主持下,学习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已于2010年8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91次会议通过,并于2010年11月5日公布,自2010年11月18日起施行。
三、会议还通报了近期本所律师参加的有关会议、活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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