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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8日,本所召开全体律师及其工作人员参加的例行会议。
本次例会的主要内容有:
一、由商事业务部龚剑律师主持学习了《国务院关于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二、学习了《河北法制报》关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措施解决立案难问题的报道,以及《检察日报》关于检察官与律师关系的文章。
三、张金龙主任对2013年度个人总结和法律文书评比活动等有关事项作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