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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向本所黄浩律师赠送锦旗

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2491次

  

201093,河北慧恒医药有限公司将一面绣有专业知识精,品德素质高的锦旗送到本所,以表达对本所黄浩律师为该公司勤勉尽责地办理合同纠纷案件的感谢之情。

委托人河北慧恒医药有限公司自20097月份开始一直和浙江某医药有限公司存在业务往来。2009年底浙江公司在收到购货款后不再向河北慧恒公司履行供货义务,给河北慧恒医药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河北慧恒医药公司委托本所黄浩律师参与办理此案。

黄浩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分析案情,多方调查取证,认为合同履行地应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石家庄市某某区法院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最终法院接受黄浩律师观点,确认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从而避免了当事人前往浙江多次往返奔波的情况发生。庭审中,法院对黄浩律师的代理意见给予了充分重视。本案一审判决河北慧恒公司胜诉。据了解,浙江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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