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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2009年9月12日例会主要内容

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2494次

  

2009912,本所召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参加的例行会议。

本次例会的主要内容为:

一、传达了河北省司法厅律师处200992召开的省直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精神和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加强“涉黑涉恶”案件律师辩护代理指导工作的意见》(冀律协[20097号)精神,并对贯彻上述会议和文件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在刑事业务部主持下,学习讨论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的主要精神。

三、在民事业务部主持下,学习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已于2009622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自20099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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