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2282次
王亚静,女,16岁,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束馆镇东刘村人,在枣强县大营镇打工。2013年5月4日晚,王亚静与同伴李某某下班后去马路对面的超市购物,被张某某驾驶的机动车撞倒,王亚静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同伴李某某受轻伤,司机张某某肇事后逃逸。 5月20日,王亚静的父亲慕名来到本所寻求法律帮助,张金龙主任在了解到受害人具体情况后,立即启动法律援助程序,指派董兴律师处理该案。
董兴律师介入该案后,在积极收集证据准备开庭的同时,多次与肇事方协商争取达成赔偿协议。由于肇事者法律意识淡薄、经济条件一般等多方面原因,迟迟没有结果。为此,董兴律师多次与主办法官沟通意见,共同做肇事人的工作。6月21日,本案在枣强县法院开庭审理。庭后,也就是在董兴律师第八次赴枣强县之时,在律师、法官多方努力下,肇事方与被害人家属终于达成赔偿协议,被害人家属得到了比较满意的赔偿款。